在菲律賓,外國投資者的股權占比政策較為復雜,并非一概而論地允許或禁止外國人擁有公司全部股權,而是依據不同行業、法律規定以及特定條件來判定。深入探究這一問題,對有意在菲律賓開展商業活動的外國投資者而言,至關重要。
外國人可以擁有菲律賓公司的全部股權,但需滿足特定條件并受行業限制。
政策依據:法律修訂與外資準入放寬
1、《外國投資法》修正案(Republic Act 11647)
菲律賓于2021年修訂的《外國投資法》明確允許符合條件的非菲律賓國民在菲律賓經商或投資企業,最高可持有100%股權,并放寬了可投資范圍。這一修正案為外資全資控股菲律賓公司提供了法律基礎。
2、中小型企業外資限制放寬
修正案允許外國投資者在中小型企業中擁有100%所有權(股權),進一步降低了外資進入的門檻。
行業限制:負面清單與特殊行業要求
盡管法律允許外資全資控股,但菲律賓仍通過負面清單對特定行業實施外資持股比例限制。根據2025年最新政策:
1、負面清單A/B類調整
公用事業:電力分配和傳輸、供水管道分配系統、海港等領域仍受憲法“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0%”的約束。
零售業:外資投資限制由原來的250萬美元實收股本降低至2500萬比索,但外資持股比例可能仍受行業政策限制。
國防相關活動:部分原本需要國防部批準的國防相關活動和產品,不再對外資參與進行限制,但具體行業需進一步核實。
2、經濟特區與出口導向型企業
在菲律賓經濟特區(如蘇比克灣、克拉克自由港區)注冊的企業,若產品或服務出口比例達到一定標準(如至少60%出口至海外市場),可能享受更寬松的外資持股政策,甚至允許100%外資控股。
例如,科技類企業若滿足出口導向條件,可申請全外資控股。
注冊流程與合規要點
1、公司類型選擇
股份公司(Stock Corporation):外資最常見的注冊形式,需至少2名股東,股東可為自然人或法人。
一人公司(OPC):允許單一股東注冊,但公司名稱后綴需標注“OPC”,且外資持股比例超過40%時,實繳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0萬美元。
2、董事與高管配置
至少需2名董事,若外資股東比例超過40%,則至少3名董事需為菲律賓本地人。
必須任命1名菲律賓籍秘書,負責處理公司合規事務。
3、注冊地址與文件準備
需提供菲律賓當地有效注冊地址(商業或工業用途,不可為住宅)。
需提交公司章程、股東協議、董事及股東身份證明(經公證認證)等文件。外資股東需提供銀行資信證明(至少20萬美元存款證明)。
4、稅務與合規義務
注冊后需向菲律賓稅務局(BIR)申請稅務識別號(TIN),并按月申報稅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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